在台灣這段期間,某個夜晚她曾隨同行前往夜店,而猜想她在勞累恍惚的情況下,不小心在我借她的包包上,留下了不曉得是被香煙還是蠟燭燒過的痕跡。
在她回國前,我們在MSN上遇見了;她向我「認罪」,說會賠一個新包包給我。
由於在我拒絕的情況下,她仍堅持要作出賠償,於是我就想到了一個我自認是「兩全其美」的方法--請她在台灣買一個LBT牌子的包包。
LBT,即路邊攤也!
既然她執意要賠償,而我借她的包包也是在台灣買的,那就買一個台灣路邊攤的便宜包包就好了;這樣子,她賠償了,所以可以心安,而我也不會造成她太大的負擔,所以我也能心安!^_^
閃亮深灰金屬色的大包包十分合我心意,蠻炫的哦!多層次的間隔設計也十分實用,可以分門別類的塞下許多物品。
其實,乾物女啊,我覺得是我賺到了;因為我沒當它是一份賠償品,而是一份驚喜的禮物!真不好意思,感謝妳了!
乾物女送我的另一份手信--購自便利商店的彎彎磁性文件夾!很可愛!
1 comment:
知道你喜歡,我也很開心。
下星期一,會將一些想要寫又沒寫的,
想要整理的又沒整理的文章,都放上
部落格。
換了你的部門去,怎么會變成這么忙呢?
不過,這一次的臺北出差記,的確令我大開眼界。大家加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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